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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规避公司债务连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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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规避公司债务连带责任。公司对外债务发生时,债权人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合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人公司股东需要证明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没有混合,股东可以免除责任,这在诉讼法中称为举证责任倒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能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不存在混淆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种观点: 一人有限公司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由于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在没有其他股东牵制的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更易发生股东个人与公司人格混同的现象。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的规定确定。注册公司的要求有哪些1、筹备好公司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制定了公司章程;2、有符合公司章程的股本总额;3、有符合法定人数的发起人,以及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

第3种观点: 根据《公司法》第63条的规定,当公司对外发生债务时,债权人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人公司的股东需要举证来证明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不存在混同的事实,股东才可能免责,这在诉讼法上叫“举证责任倒置”。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能举证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不存在混同,则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判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否混同,应当依据公司是否建立了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支付是否明晰、是否具有的经营场所、股东在公司任职时是否区分个人消费和公务消费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1、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首先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国家税金。然后,再由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优先受偿。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股东需要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3、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以不再偿还。 【延伸知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的注意事项: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注意将自己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开来。2.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3.针对拖欠形成的原因,应该采取一下措施纠正和预防。4.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5.充分重视律师的作用。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公司变更为一人公司,一人公司股东对变更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不一定。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但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延伸知识】相关注意事项:1、一旦变更为一人公司后,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进行审计形成年度报告,财务状况披露要完整、连续。2、一人公司在对外经营过程中,避免个人账户收取公司往来款项的情形,若代收往来款项后,将该款项转付给公司。3、公司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账簿,对于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账务往来,需要提供明确的财务依据。4、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如经营场所。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吗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人是否要承担债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如果债务是公司欠的,应由公司财产负责清偿,公司作为法人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及承担责任,应以全部财产承担债务,但是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公司债务。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否不设监事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一人公司要设立监事。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必须有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监事会或监事是一个公司必不可少的部分。一人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也要符合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但是由于一人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所以一人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而仅设监事。【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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